滬國資委信息化[2010]46號
關于市國資委出資企業編制信息化工作專項規劃(2011-2013)的通知
各出資企業﹕
為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提高國資監管的信息化水平﹐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信息化工作規定﹐結合市國資委關于編制“十二五”發展規劃和國資三年行動規劃的要求﹐現對市國資委各出資企業編制2011年至2013年信息化工作專項規劃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市國資委出資企業的信息化工作﹐應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圍繞《企業國有資產法》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若干意見》(滬委發(2008)9號)的貫徹落實﹐增強國資監管效能﹐促進改革發展﹐提高企業競爭力﹐推進企業人、財、物的智能化、網絡化管理﹐注重優化流程、信息共享、智能監控、綜合分析﹐通過集成整合、升級完善、創新開發、統一平臺﹐著力建設以風險防控、預警為主體功能的國資監管信息系統。
二、編制要求
市國資委出資企業的信息化工作專項規劃﹐是指導本單位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文件。市國資委各出資企業應本著科學、嚴謹、務實、系統的原則﹐認真分析研究本單位總體發展規劃﹐與“十二五”規劃、三年行動計劃銜接﹐制定本單位信息化工作三年專項規劃。
市國資委出資企業的信息化工作專項規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面回顧總結本單位近年來在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網絡和網站建設、信息化投入和人才建設以及工作體制機制等方面情況。
(二)研究分析2011年至2013年期間本單位面臨的改革發展環境、信息化條件和需求﹐剖析本單位信息化的瓶頸問題和主要原因。
(三)提出2011年至2013年期間本單位的信息化工作目標、任務。
(四)明確分期量化指標(包括信息化項目、網絡、網站、信息系統、制度建設、資金保障、工作機構、隊伍建設等)﹐細化實施措施﹐並明確實施步驟。應明確本單位建立信息系統的情況﹐制定接入市國資委國資監管信息系統並與其互聯互通的方案。
市國資委出資企業要組成專門工作班子﹐充分調研﹐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履行相關審核程序﹐確保專項規劃編制按時保質完成﹔並于2010年6月30日前把信息化工作專項規劃印發所屬單位﹐同時抄送市國資委。
三、有關目標任務的建議
各出資企業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可在規劃中體現但不限于以下目標和任務。
(一)信息化工作組織體系。適應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機制。有條件的﹐探索建立企業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專兼職信息化工作部門﹐提升信息化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
(二)國資監管信息系統。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財務會計、規劃投資、預算審計、法人治理、人力資源管理、法務管理、安全管理、信訪處置、紀檢監察等基礎管理及內部風險控制信息系統﹐並爭取全面集成。
(三)國資監管信息化網絡。建設以公司(集團)本部為中心﹐覆蓋重要骨干企業的信息化網絡。以網絡建設為契機﹐提升企業信息化應用水平﹐增強企業的遠程監控能力。建立健全網絡維護、安全和應急保障機制。
(四)生產經營信息化。根據所處行業性質、企業發展水平、市場環境需要﹐不斷完善和提升生產經營的信息化水平。在設計、生產、制造、商務、倉儲物流、施工、實時控制、客戶管理、輔助決策等方面﹐深化信息化應用﹐突出優化流程、資源共享、標准化應用等環節﹐以市場競爭為導向﹐加大投入﹐力求實效。
(五)門戶網站。推動二級以上企業建設開通門戶網站﹐具備信息公開、新聞宣傳、公關展示、公眾服務、溝通交流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建設完善。根據本單位實際需要﹐建設面向職工的內部網站。
(六)信息化工作制度。建設信息化制度體系﹐包含信息化管理、投資預算、使用維護、項目建設、信息安全、資源保障、信息化考核評價等內容﹐為信息化工作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規范信息化工作。
二Q 一Q 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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