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資平臺潛在債務風險日益受監管層重視。昨日(3月4日)﹐銀監會上海監管局局長閻慶民透露﹐財政部正牽頭制訂有關地方融資平臺的相關管理辦法﹐本月底或可出臺。
地方融資負債超60%
昨日有媒體援引閻慶民在全國政協會議分組討論時的話稱﹐截至去年底﹐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余額約6萬億元。閻慶民表示﹐監管層主要是擔心地方融資平臺帶來的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銀監會建議對地方融資平臺進行分級管理。
此前地方政府的潛在債務危機一直令市場關注﹐特別是2009年大量新增信貸涌入地方融資平臺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題日益凸顯。
有媒體報道稱﹐去年中國新增信貸9.6萬億﹐其中約40%信貸資金流入地方政府融資項目。截至去年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約39.97萬億元。
央行去年四季度披露的數據顯示﹐全國3800多家地方融資機構管理著約8萬億元規模的資產﹐其中﹐地方政府的負債已達5萬億元﹐平均負債率高達60%以上。
針對地方融資平臺的潛在風險﹐銀監會此前已要求商業銀行嚴控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項目的新增貸款﹐並要求商業銀行將現有平臺公司的貸款“項目包”開包檢查﹐以落實項目的資本金、土地等擔保物的有效性。
此外﹐銀監會還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對地方融資平臺信貸資金的流向監管﹐嚴格三查(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
或再發2000億元地方債
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副總經理謝衛在遞交的提案中表示﹐當前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積聚的資金過于龐大﹐已積累了巨額風險﹐目前到了該對其分析清理的階段。
謝衛指出﹐“從目前情況看﹐支撐融資平臺的主要是地方的賣地收入﹐這種賣地財政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一旦經濟回調﹐或賣地財政受阻﹐地方的隱性財務問題就會爆發﹐同時銀行的信貸資金也會形成不良資產﹐威脅我國的金融安全。”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地方融資平臺風險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融資平臺治理結構不完善﹐缺乏實際的主營業務和固定資產﹐並嚴重依賴政府的財政擔保﹐容易導致商業銀行產生不良資產。
對此﹐中金公司曾在報告中透露﹐財政部牽頭的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文件征求意見稿﹐明確地方政府和人大不得提供直接和變相的擔保。
也有知情人士透露﹐財政部牽頭制訂地方融資平臺管理辦法﹐目的旨在對現有負債規模、結構進行全面清理﹐以整頓地方高負債的問題。
對于解決問題的途徑﹐謝衛開出的藥方包括﹕規范中央和地方事權和財權的關系﹐在有條件的地區進行地方自主發債的試點﹔鼓勵地方政府逐步實施預算公開﹔通過清理來摸清家底﹐對一些有發展前景的融資項目﹐應該有意識地讓更多的投融資主體來參與。
同時﹐坊間也有消息稱﹐管理辦法或考慮允許省級政府通過發行地方債等途徑來獲得合理的地方發展資金﹐僅具有融資功能的地方融資平臺﹐未來將面臨關閉。
目前地方政府並無直接發債資格。去年﹐中國首次以中央代發形式發行了2000億元3年期地方政府債券﹐用于地方政府民生以及公益性項目的建設。
據悉﹐今年即將提交“兩會”審議的2010年財政預算中﹐仍將包括總額為2000億元的地方債﹔與去年類似﹐這2000億元的地方債仍由中央代發。略有區別的是﹐在還債期限上﹐由2009年的3年期﹐調整為3年和5年期兩種﹐同時﹐在各省間的分配額度上也進行了調整。
(發布于2010年3月5日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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