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所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的大背景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完善财务监督制度体系。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动态监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风险控制、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管理等一系列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为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省国资委研究出台了《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出资监管企业总会计师职责管理办法》和《出资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为促进国企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会计核算工作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实施。会计标准的统一和国际趋同对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增强会计信息可比性,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国际化竞争有着重要意义。省国资委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全面清产核资、加强资产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工作目标,推动出资监管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规范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制度和资产损失日常处理机制,为企业今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完善财务预决算管理体系。财务预、决算管理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力,也是出资人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科学的财务预算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体现,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核心工作之一。近年来,省国资委实行了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制度,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财务预算制度,通过加强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管理,促进企业真实、客观地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为业绩考核、收入分配、领导人考核等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同时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促进企业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完善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体系。国有企业监管层与经营层分离、信息不对称,是企业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主要根源,而内部人控制又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直接原因。为此,省国资委在加强事前预算管理、事后决算管理的同时,加强事中动态监测,通过逐级编报合并财务快报、经济运行分析、财务状况检查等手段,不断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准确把握企业经济运行的发展态势,科学判断经济发展趋势,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应对策略。
完善经营风险监控体系。财务资源是企业最基本的资源,财务控制是企业最有效的控制。因此,通过外派监事会、委派财务总监、委派法务总监和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及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高风险投资业务特别是金融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监控,是防范国企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省国资委尝试向一些国企派驻监事会或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对提升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整体运作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日常财务监督和经营者业绩考核工作中,探索运用综合绩效评价手段全面评价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和资产质量,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行业对标,查找经营管理中的“短板”,促进国有企业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标,及时改进不足,提高综合经营实力。
来源:中国国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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