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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可建立有限授权制度

  “国有企业创造利润的目的是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为国家做贡献。如果国企领导人觉悟不高,对创造的利润不能为个人所有而产生失衡心理,一但权力过重,失去监控,就容易出现腐败。要在国有企业建立有限授权制度。有限授权就是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重大项目投资上、重大资金进出上不能个人说了算,而是用一整套的制度、程序来规范领导人权力使用的行为。”

  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相对集中且案值增大,经营管理层面成为易发多发部位。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诱发了由被动腐败向主动腐败转变,在这种情况下,运用制度创新着力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有效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制度建设和创新监督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工作,也是构建国企反腐倡廉建设新格局的关键着力点。

  第一、在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上创新,着力增强企业领导人经营决策行为的制衡力
  (一)理顺内部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建立治理结构多元化制度。要积极创新建立治理结构多元化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强化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分工制约,改变企业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混同、监督机构隶属于执行机构的现象,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权力格局。要在董事会中建立健全引进外部董事制度。由国资委聘请熟悉企业运作的专家型人才担任各大企业的外部董事。市国资委已选择甘化厂股份公司,作为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试点。
  (二)借助外界力量,积极引入企业战略投资者,创新建立公司股权多元化制度。目前,国有企业“一股独大”或“股权高度集中”、“内部人控制”等现象比较严重。要改变这一现象,在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情况下,应对现有的国有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在发展壮大企业力量的同时,通过股权分散,增强外部监督力量,创新建立企业股权多元化制度,战略投资者部分高层管理人员进入董事会和经营层,形成了股东之间的制约,强化了对企业领导人经营行为的监督。逐步形成一个“外督内控”的局面。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建立监管权力一体化制度。目前,“出资人”监管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国资委作为政府的特设机构,要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必须继续完善监管机制一体化制度。其好处:一是既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体现市场经济要求,切实做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二是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对国有企业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使企业领导人更专心于生产经营和创造利润;三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提高国资委监管的权威性。
  第二、在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重要环节制度上创新,着力提高企业领导人决策失误的防范力
  (一)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创新建立科学严格的财务监控制度。财务管理是企业领导人易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市国资委虽向直属集团(经营)公司外派了财务总监,加大了企业内部监控力度,但还必须创新建立一套对影响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及时监控制度。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产权多元化,而改革的突破口是强化财务监管。要完善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财务经理(总监)委派制等。
  (二)加强领导权力监管,创新建立企业领导人有限授权制度。国有企业创造利润的目的是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为国家做贡献。如果国企领导人觉悟不高,对创造的利润不能为个人所有而产生失衡心理,一但权力过重,失去监控,就容易出现腐败。要在国有企业建立有限授权制度。有限授权就是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重大项目投资上、重大资金进出上不能个人说了算,而是用一整套的制度、程序来规范领导人权力使用的行为。国资委要继续积极试行和推广财务会计委派制度,通过委派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依法对企业领导人实施财务监督。
  (三)加强企业重大决策监管,创新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创新建立科学的班子决策制度,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如由国资委制订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核报备办法、国有企业违规决策造成资产损失领导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对企业的业主定位、财务预决算、投资和担保、产权转让、改制重组、薪酬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和企业领导人管理等。 

来源:中国国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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