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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旧机动车处理
国家机关处理旧机动车时须办理那些手续,是否可以自行委托评估后安评估价自行变卖,办理手续是否因金额高低有所差别。有哪些相关法规规定
答:国家机关处理旧机动车:1、如已达到强制报废规定的,经市公安局交巡警车管所开具的注销(报废)更新证明。2、如需转让出售的车辆需有正规的、有资质的二手车评估公司开具的二手车评估报告。 办理手续请按照1999年上海市国资办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国资行[1999]260号)文上的规定办理。
 
2006-12-20 1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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