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认真贯彻建设国际静安的发展战略,强化发展楼宇经济在本区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地位,按照静安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依据区政府《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项目化一览表》(静府发〔2008〕6号)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国企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巩固2007年国企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成果,遵循“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级编制,逐步实施”的原则,对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建立经营预算管理。此次静安区国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积极运用2007年清产核资的成果,区国资委对经营预算编制的内容进行了指导,形成了《2008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说明书指引》,对经营预算的具体实施设定了相关措施和时间节点。区国资委通过指导区国资监管企业进行经营预算编制,分步骤妥善解决历史坏账的处置;分步骤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分步骤妥善解决空壳企业的关停并转,控制或有债务的风险;按规定合并编制企业财务报表。同时,通过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的积极探索与实践,及时研究解决国资经营预算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国有资产形成有效积累,保值增值的良性循环;促进国企的经营在预算管理的框架内得以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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