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统计评价 > 会计核算
 关于印发《2006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国资委统[2006]172

 

 

关于印发《2006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各委、办、局,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2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本市国有企业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〇〇六年三月三日

 

 

 

 

2006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2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做好本市国有企业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财务监管主要工作内容

财务监管工作是国资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维护出资人权益,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企业控制风险,规范管理,实现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各企业要本着“依法经营、从严治企、规范运作”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管制度建设,继续完善财务决算、财务预算等各项财务管理,特别是不良资产管理等工作;加强动态监督,继续完善财务快报、分析评价工作;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决算工作

1、高质量完成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工作

各企业要按照我委《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200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5]834号)的要求,加强组织,认真做好集团及所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的编报和审核工作,提高财务决算报告工作质量,特别是对2004年度财务决算批复中指出的主要问题,要加强对照检查,避免原有问题重复出现。

2、加强财务决算数据信息的分析工作

及时开展企业集团及所属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数据的分析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的资产质量、成本费用、融资结构、投资回报、经营风险等情况的分析,对重点企业开展财务评价工作。

3、做好财务决算批复的整改工作

按照我委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批复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各企业要落实责任,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督促所属子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委。

(二)继续提高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质量

1、认真编报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企业要围绕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按照我委《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5]692)有关规定,切实有效地开展预算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地编报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2、发挥财务预算的约束控制功能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各企业要按照经过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的内容严格执行。结合财务快报工作,加强对财务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探索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与考核。

3、进一步探索财务预算管理的方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各企业应继续积极探索有效的财务预算方法,使财务预算方法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财务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2007年度预算报告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继续完善财务快报工作

1、进一步提高财务快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各企业要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国资委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财务快报汇总、报送工作,加强对所属子企业财务快报的审核工作,做到数据完整、准确。

2、进一步发挥财务快报的动态监测职能

各企业要加强对企业效益波动的原因及趋势、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情况及时监控,加强企业潜在的财务风险的分析,并结合年度财务预算,做好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

(四)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后续管理工作

1、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核算

各企业要积极稳妥地做好会计制度的转换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好制度接轨中账务衔接问题。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建好新账,做到不断不乱。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快推进区县所属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

2、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制度

按照委《上海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工作,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核销的具体操作。

按照委《上海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规范做好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必须经过企业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较大资产损失国资委审核、资产处置程序四个环节。

按照我委《关于做好年度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扣除事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各企业要及时申报事实发生的资产损失,认真做好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工作。

(五)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各企业要加强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往来、重大资产采购与转让等重大财务事项及负债管理,要根据我委《上海市国有企业担保业务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上海市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中风险业务的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关于做好2006年度本市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对外担保以及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内控制度。同时,要加强探索研究当前境外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检查工作。企业的监察、内审部门,应履行各自的职责,定期对内控制度的全面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促进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六)稳步提高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

1、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财务决算审计组织工作,做好各项协调、沟通配合工作,根据我委《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做好企业管理层、财务及内审部门、监事会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协调,提高财务决算工作效率,保证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质量。

2、认真做好审计过程中有关事项的调整工作

针对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中审计机构提出的调整意见,各企业认真对照检查,做好相关的账务调整;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各企业应加强和审计机构的沟通,说明情况,妥善地进行处理。

(七)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

各企业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充实内部审计机构力量,引进和培养具有高度责任心、风险意识和专业能力的审计人员,提高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2、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各企业要按照我委《关于做好2006年度本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对重要子企业和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在认真做好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加强对重要经营活动的审计监督

3、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建立内部审计和重大审计事项上报制度。各企业应定期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要审计事项报送国资委;重要子企业和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内审负责人的变更,应向国资委报告或备案。

(八)落实审计后续管理工作

1、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落实整改工作

各企业根据责令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检查整改效果。企业监事会及内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及时报告和沟通整改过程中的情况问题。

2、逐步建立审计后整改的工作机制

各企业要探索建立审计整改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整改工作的程序、内容、责任人,切实保证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3、配合做好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工作

企业内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履行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态度、工作完成的及时性等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中介机构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加以解决。

(九)做好资产统计及分析工作

1、按时完成2005年度资产统计报告工作

按照我委《关于做好2005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资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各级汇总点要加强审核,对发现的数据错误及时更正,确保2005年度资产统计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2、充分利用统计报告,加强评价分析工作

在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应做好报表分析工作,按照规定编制国有资产经营(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送。

3、针对热点、重点,开展专题分析工作

各单位应针对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汇市、股市变动、国际市场的变化、钢材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等,开展对企业经营策略、经营风险、财务运行效率等方面的专题分析工作,提高分析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十)规范企业重组改制中的相关财务监管工作

1、组织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本市国企改制重组的有序展开,进一步规范清产核资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2、规范改制财务审计工作

1)认真做好改制财务审计工作

各企业应按照我委《关于规范本市国有企业改制中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改制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保证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

2)及时反映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好改制重组中的财务监管工作

在企业改制重组中,各企业要事先筹划,综合运用财务管理手段和方法,合理安排有关财务、税务等事项,达到“低成本,高效应”的效果,切实降低改制成本。对于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二、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区县国资财务监管工作

1、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区县财务监管的工作思路和有效方法。

2、加强区县所属企业的财务决算管理和财务快报工作,稳步推进企业财务预算工作,加快推进区县属国有企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工作。

3、针对区县属企业的特点,加强对财务决算审计和改制财务审计的管理,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服务大局、发挥财务监管 “链”动效应

1、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服务

财务监管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做好财务监管工作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各级财务监管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集中、专业程度高的优势,积极为企业领导决策、经营和管理工作提供高效、及时的信息服务和咨询服务。

2、发挥“三计”的“链”动效应

进一步深化完善会计、审计和统计有机衔接的财务监管模式,完善财务预算、决算、快报、审计及审计后续管理、分析评价等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三者的“链”动效应和整体效应,逐步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出资人财务监管体系。

3、推进财务监管制度化建设

以加强企业不良资产、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管理等财务监管工作为重点,不断深化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建设,实现财务监管工作由总量监管向结构监管转变,“一次性”监管向持续性监管转变,“头尾分割”式监管向过程监管转变,业务监管向制度监管和内控有效性监管转变。

4、不断完善财务监管工作的网络与体系

建立出资人、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共同配合的工作局面。通过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建立上下联动、内外衔接、运转有效的财务监管工作网络,形成一支专业化的财务监管工作团队。

 

 

 

 

 

上一篇:关于做好年度国有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2006年度本市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