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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核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统[2006]182

 

 

关于做好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单位:

为做好2005年度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财务决算报告的收集和审核工作,保障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全面完整,编制方法准确规范,报表填报数据真实可靠,有效提高财务决算报表数据编报质量,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5]834号)的要求,现将财务决算报告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以我委正式下发的有关文件、软件格式及相关参数以及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为标准。

财务决算报告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规范性审核、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审核以及审计报告质量的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1、编制规范性审核  

审核各出资监管单位的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否按编报说明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上报资料是否齐全,表内表间关系是否正确,年度间报表数据是否衔接,汇总数据与基础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现象,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编制是否规范。

2、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审核 

审核各出资监管单位的资产质量、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合并范围是否合理,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等。

1)资产质量审核:审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是否真实、完整,资产清查核销等财务处理是否正确。

审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相符,计提是否充分,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和资产处置时减值准备冲销的依据是否充分。

2)经营成果审核:审核收入、成本是否真实、完整,有无收入、成本费用挂账等现象,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变更及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而人为调节利润的现象。

3)现金流量增减变动情况审核:审核现金分类是否恰当,现金流量与资产负债及损益变动情况是否对应。

4)相关财务信息审核:审核相关财务信息情况表中反映的科教兴市指标、风险业务及人员、工资、对外投资、出资等情况是否合理、准确,与单位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5)财务决算报表合并方法和范围的审核:审核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方法是否正确,合并报表的抵销是否完全,合并范围的变动是否合理。

3、审计报告审核

检查各出资监管单位的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聘请的中介机构是否与备案一致,检查审计报告的规范性以及披露内容的全面性(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影响的披露,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披露,抵押、担保、高风险业务及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的披露),审计意见的适当性以及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大问题等。

二、审核程序

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分为单位自审、集中会审、决算批复三个阶段。

1、单位自审。各出资监管单位在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应依据决算审核要求进行自审。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织,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从基层分户数据进行层层审核,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基层企业(单位)进行核实调整。积极督促各级子企业和中介机构按时完成报表审计或内审工作,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或内审报告)。

2、集中会审。从2006331开始,市国资委组织对出资监管单位2005年度财务决算集中会审。集中会审将采取“分批组织,逐户审核”的方式,对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3、决算批复。市国资委在对出资监管单位财务决算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依据出资人财务监管要求和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需要,逐户批复出资监管单位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核通过的财务决算报告将作为业绩考核等各项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报送要求

1、各出资监管单位应以正式文函形式向市国资委报送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报送资料如下:

1)集团合并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编制说明)一式两份,审计报告和国资专项审计报告各一份;如有境外子企业的集团公司,应附报国有境外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一式两份;

2)集团本部的财务决算报告一式两份;审计报告一份;

3)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汇总报表及编制说明一式两份;

4)户数核对表一份;

5)自编临时代码清单一份(自编临时代码单位);

6)集团合并抵销分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7)中介机构审计调整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8)以上(1)至(2)项纸质资料的电子文档,各级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电子文档,二级子企业审计报告的电子文档各一式两份(软盘上需标明单位名称、报表种类、汇编户数、报送日期、顺序号)。

上述纸质报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打印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报送的其他资料(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数据软盘按统一格式报送,数据软件可从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2、报表的编报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年报决算工作的开展情况;

2)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主要指标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3)对审计报告中调整事项存有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说明原因;

4)对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含所属子企业)应说明原因。

5)数据审核中出现逻辑性审核错误的,按审核公式逐条说明。

四、审核时间

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时间为2006331417(上午9点至下午5点)具体安排如下:

133145  各委托监管单位(所属编制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的企业单位)

24517      各出资监管单位

各单位参加审核的具体日期,请在325日前与我委(统计评价处)具体约定。

五、审核地点

新亚丽景大厦415021513室(中山南路315号,复兴东路口),新亚丽景大厦电话:535948583047304630293023分机,直线:63321506310日后)。

六、注意事项

1、为便于各单位掌握审核口径,请各单位及时从上海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和天臣软件公司网站(www.tcunit.com.cn)上下载各类更新的参数,充分利用计算机已设定的公式参数和提供的过录表查询、有效性审核等功能控制数据质量。

2、在各级审核和汇总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规定修改和调整数据。在集中会审过程中发现差错的将退回相应企业要求核实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报。

3、各单位在年报的汇总和审核过程中,发现对工作进度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及时报告。

4、各单位审核全部通过后,我委将出具财务决算报告批复,作为各出资监管单位财务决算的最终结果,并作为各单位向外提供数据的唯一口径。

请各单位安排好工作进度,及时参加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1、集团合并抵销分录汇总表

2、中介机构审计调整情况汇总表

 

 

 

                            〇〇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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