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社会事业处职责
索引号:AC3003000-2004-012
产生日期2004年8月20日
内容描述:
1、研究拟订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工作。
2、负责监管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派和社会团体国有资产工作;指导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单位和社会事业相关的事业与企业集团的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加强对本市资源性国有资产开发、利用的管理。
3、负责指导实施本市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资产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推进本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工作,参与社会事业投融资体制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