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政策法规处职责
索引号:AC3003000-2004-003 产生日期2004年8月20日
内容描述:
1、负责承办、处理涉及本委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
2、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的审核及法律工作的指导、咨询和协调工作。
3、负责起草国资监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对本委重要法律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承担相关法律文件的汇编、清理等工作;承办有关法律文件的会稿、会签工作。
4、负责指导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协调、处理有关经济、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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