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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
AC3320001-2004-011
产生日期:
2003年6月10日
内容描述:
《通知》所印发的《意见》对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进度、工作政策、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定。
备注: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国资统[2003]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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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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