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规[2007]767号
关于做好出资监管单位2008年度投资计划
(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的编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国资委办[2004]9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编制2008年度投资计划(草案)。要着眼于提高国资的配置效率,投资方向要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资活动应突出发展主业,严格控制不属于主业的投资活动,集中有限资源加快发展主业。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二、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之前将由产权代表签发的本单位2008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和集团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正式上报我委。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2007年度投资预计执行情况。主要针对2007年度投资计划,预测当年投资的完成情况,重点包括项目数、年度投资额以及重大项目的进展等情况。
2、2008年度投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年度投资项目数、项目投资总额、已投资额、年度计划投资额、融资结构等总体情况以及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高风险金融投资、新开工项目、年内完成投资项目、延续项目等分类情况。
3、主业与非主业投资情况。主要根据我委公布的出资监管企业主业目录来确定主业和非主业的投资规模情况。未公布主业的企业暂按自定义主业与非主业情况上报。
4、年度投资的主要特点。主要根据投资项目情况,从项目所属业务类型、所属行业、投资主体级次、投资方式及其比重、投资地域等方面归纳投资特点。
5、企业确定的年度重大投资项目情况。主要包括重大投资项目数、项目投资总额、已投资额、年度计划投资额等总体情况以及单个项目的项目概述(主要包括项目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各方投资者投资额及投资比重、融资结构、项目投资进度安排、预计投资收益率等)等情况。
6、高风险金融投资情况。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及占企业净资产的比重、投资品种及其结构、资金来源、投资风险以及风险防范等情况。
三、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之前将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一同上报我委。管理系统下载地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hgzw.gov.cn)中数据下载栏目。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