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总汇 > 国资动态 > 企业监督
 国资委将从五个方面加强企业外部监管

  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在上海召开的“2003年中国电力论坛”上表示,国资委将从五个方面加强企业外部监管,但不会干预企业内部事务。

   “外部监管”主要包括:

  抓紧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已正式颁布施行。这部法规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部基本法规,也是国资委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有关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授权经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将陆续出台。

  保证所监管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的透明度。这项工作主要通过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外部监事会工作以及更好地利用中介机构来实现。

  对所监管企业试行目标管理。目前中央企业是没有经营目标或任务的,这也是原有体制下出资人不到位带来的问题之一。根据这一情况,国资委明年将对中央企业试行目标管理,并据此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改进企业经营者的选任机制,建立经营者的报酬制度。目前,中央企业经营者的选任、考核办法和党政干部一样。国资委将逐步改进企业经营者的选任方式,扩大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高管人员的数量,同时建立基于业绩考核的企业经营者报酬制度。

  推动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企业的重组。包括推动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中央企业的内部改制,转换经营机制;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以精干主业、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同时,促进和引导中央企业加快合并和重组的步伐。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网

上一篇:新组建的集团公司已向我委出具出资证明书
下一篇:加强国资监管,发挥监事会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关闭窗口』
   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23111111  
Copyright(C)2003-2005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of Shanghai Municiple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