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委在受理企业产权登记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在改制中存在下列违反政策、法规的问题,亟需引起我们的注意:1、有的企业未按主管部门批复的改制方案实施改制;2、有的企业以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净资产状况鉴证报告或审计报告代替评估报告;3、有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评估或评估后不经确认;4、有的企业在评估过程中隐匿资产;5、有的企业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以低于评估价90%的价格转让资产;6、有的企业负责人在改制过程中,利用身兼数家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特殊身份,抽调下属国有企业资金,作为私人在改制企业中的投资款。
针对部分企业在改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防止国有资产在改制过程中流失,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改制过程的跟踪监管。特别是企业主管部门在批复改制方案后,除要求所属改制企业将方案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外,还须跟踪监督改制企业对改制方案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保证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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